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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茂名高州市市直机关单位选调公务员公告(30人)

发布:2021-04-01 15:50:0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广东茂名高州市市直机关单位选调公务员公告已公布中共高州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选调30名公务员,报名时间:2021年3月31日至4月7日。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广东茂名高州市市直机关单位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树立重基层用人导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等有关规定,中共高州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选调30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选调机关单位的职位、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高州市2021年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报考者如需咨询职位的相关事项,请按《高州市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考试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附件2)中公布的电话径与选调机关单位联系。
 
  二、选调对象
 
  茂名市范围内各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6.年龄、工作经历、服务年限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31日;
 
  7.如职级高于选调职位职级要求的,须同意以职位要求职级身份转任;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参加选调转任后即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须回避情形的职位,或参加选调本人直系血亲或近姻亲担任班子成员所在机关(单位)的职位;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材料
 
  (1)《高州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注: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规格。
 
  2.报名方式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31日至4月7日(现场报名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址为选调职位所在单位指定地点(附件2)。确因情况特殊的,经选调单位同意可采取邮件等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以报名材料发送时间为准。邮件报名方式:请将所有报名有关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到选调单位指定电子邮箱(见附件2),并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选调公务员”字样。高州市外机关单位公务员需征得本单位及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3)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且不得报考高于本人职务或职级的职位。本次选调不收取报考者费用。
 
  (二)资格审核
 
  各选调机关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符合条件参加考试人选。通过资格初审的由选调机关单位发放准考证。
 
  (三)笔试和面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电脑操作能力等;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
 
  本次选调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人选参加面试。如有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的,选调机关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人选。比例不足1:3的,按分数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线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划定并在“高州组工”公众号公布。
 
  面试由选调机关单位自行组织,面试人选比例低于1:3的,由选调机关单位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
 
  一般职位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加考专业科目职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全市统考笔试科目成绩×60%+专业科目×40%。
 
  笔试、面试具体事宜届时另行通知。总成绩在“高州组工”公众号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合格后,即列为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进行全面考察。体检、考察发现不合格的,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五)公示和转任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选调机关研究确定转任对象,并在“高州组工”公众号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有关规定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选调机关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相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笔试人员在笔试前14天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笔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选调面向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自愿诚信报名,报考者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报考者参加考试时,应同时携带身份证。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八、本公告由中共高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中共高州市委组织部
 
  2021年3月31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5CAupiZqfDEat6rpwLzdT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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