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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汕头市龙湖区招聘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居)委会主任助理公告(130人)

发布:2021-04-01 15:52:2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广东汕头市龙湖区招聘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居)委会主任助理公告已公布广东清远市清城区人才驿站招聘工作人员3名,报名时间: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4月6日。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广东汕头市龙湖区招聘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居)委会主任助理公告

  为鼓励优秀人才到基层工作,进一步充实村(社区)工作力量,支持做大做强镇域经济,龙湖区决定公开招聘一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居)委会主任助理〔以下简称村(社区)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职位
 
  计划招聘村(社区)助理130名(其中100名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30名面向退役军人招聘)。符合条件人员可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招聘具体职位分配见《2021年龙湖区招聘村(社区)助理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龙湖籍高校毕业生及退役军人(我区引进的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的配偶不受户籍限制)。其中:
 
  高校毕业生100名的招聘范围为:①具有龙湖区户籍(我区引进的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的配偶不受户籍限制);②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③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31日后出生)人员。
 
  退役军人30名的招聘范围为:①具有龙湖区户籍(我区引进的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的配偶不受户籍限制),在龙湖区应征入伍,并经批准退出现役;②具有高中(中专、中技)及以上学历;③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31日后出生)人员。
 
  (二)报考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3)热爱基层工作,具备村(社区)工作基本能力;(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5)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中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要同时完成教育部门认证。
 
  (三)不得报考的人员:(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4)有涉嫌违纪违法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1年4月15日9:00至4月20日18:00。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通过电脑端登录“职得招聘”网(www.zdzp.cn),打开“招考中心”进行注册报名,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登录账号、密码注意保存,填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用户注册与报名步骤详见《考生报考操作流程指引》https://d.zdzp.cn/?1012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时间:2021年5月6日9:00至5月8日24:00。
 
  报考者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录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者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0KB左右)、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信息页)、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属退役军人须上传《入伍通知书》和《退出现役证》,我区引进的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的配偶(非龙湖籍)须上传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
 
  四、考试形式及时间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及疫情防控要求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报考人员可自行登录龙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职得招聘”网站查看成绩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对象确定
 
  面试对象人数具体计算函数为:Y=1.4X。
 
  其中,X代表具体职位聘用人数,Y代表面试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入围面试末位人员成绩出现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三)面试前选择职位包和资格审查
 
  入围面试的人员,面试前按要求选择相应的职位包参加面试,并于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具体事项另行公告。
 
  考生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
 
  1.报名表、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在同一页)、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毕业证、学位证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属退役军人还需提供《入伍通知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现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说明(原件)。
 
  3.我区引进的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的配偶(非龙湖籍)需提供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
 
  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如出现资格审核不合格或者考生弃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同类别考生中依次递补。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分析、应变能力和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龙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职得招聘”网站公布。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由招考单位划定。
 
  五、体检和考察
 
  按各职位包招考人数,依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各职位包体检人选,由招考单位统一组织体检。
 
  若某个职位包拟录取人数少于招考人数的,优先从同类其他职位包中,对达到总成绩合格线但未能入围该职位包拟录取人员中(报名时须选择服从调剂)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若同类别职位包拟录取人数均少于招考人数的,从另一类别报考人员中,对达到总成绩合格线但未能入围职位包拟录取人员中(报名时须选择服从调剂)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招聘考察人选。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在龙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确定任职职位
 
  正式录用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由考生在其报考职位包中选择一个任职村(社区)。如考生放弃选择任职,将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的,可按公告规定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递补。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资格审核等工作。报考者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面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九、有关事项
 
  (一)任职。村(社区)助理系村(社区)聘用工作人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任村(居)委会主任助理。
 
  (二)聘任。村(社区)助理聘用期3年,由村(社区)与招聘对象签订《汕头市龙湖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居)委会主任助理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纳入村(社区)工作人员管理。聘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的,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按类别颁发《龙湖区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证书》或《龙湖区退役军人到村(社区)任职工作证书》。在本人自愿、村(社区)报街道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续聘为村(社区)工作人员。
 
  (三)聘用期间的管理。因工作需要,区委组织部可在全区范围内调整村(社区)助理工作岗位。每年由所在街道组织一次考核,并放入个人档案,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和使用的依据。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自行提出辞职的,可解聘,不再享有相关待遇。村(社区)助理聘用期间,党团关系转至所在工作单位。聘用期间工作出色且村(社区)班子建设需要的,可依照程序进入“两委”班子。
 
  (四)工作待遇。村(社区)助理聘用期间,给予每人每月3600元的岗位补贴,年终参照村(社区)工作人员有关标准发放年度绩效奖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个人所交纳部分,由单位在岗位补贴中代扣代缴)。聘用期间进入“两委”班子的,按村(社区)“两委”成员岗位津补贴标准发放。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就业创业补贴操作办法的通知》(汕人社﹝2020﹞128号)规定: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到我市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不含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协议)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毕业生本人基层岗位补贴(最长补贴三年);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非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协议)并由单位为其投保满6个月以上的,每人给予一次性基层就业补贴5000元。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助理可在入职后申请这两项补贴。
 
  本公告由中共汕头市龙湖区委组织部、汕头市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汕头市龙湖区委组织部电话:0754-88263011
 
  汕头市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754-88483379
 
  附件下载>>>
 
 
 
  中共汕头市龙湖区委组织部
 
  汕头市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31日
 
 
  文章来源:http://www.gdlonghu.gov.cn/lh/gkml/zwgk/tzgg/content/post_18901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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