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 广东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考 >> 教师

2021广东汕头市潮南区赴省内外高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40人)

发布:2021-04-19 17:15:3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广东汕头市潮南区赴省内外高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已公布本次计划招聘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等8个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个共40名。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广东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wwwgd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广东汕头市潮南区赴省内外高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为全面推进实施人才兴教强教工程,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师资建设现代化水平。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汕人社〔2019〕143号)以及《关于印发<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汕人才办〔2020〕1号)、《关于下达2021年市、区(县)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增加计划招聘名额的通知》(汕人才办〔2021〕1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学校的岗位需求情况,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硕士。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大学2019—2021年毕业且具备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应聘紧缺学科教师岗位需承诺三年内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
 
  二、招聘岗位名额和专业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等8个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个共40名,具体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详见《汕头市潮南区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岗位表》(附件1)。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符合《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条件的,享受相应薪酬、福利待遇及培养管理优惠政策。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haonan.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三)报名场次及时间地点:
 
  1.2021年4月24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湖南师范大学景德楼南栋201室。
 
  2.2021年4月26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
 
  3.2021年4月28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行政楼门前广场。
 
  (四)资格初审: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当场反馈审核结果。对资格审查通过者即发放《报名回执》;对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或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现场面试之前补全的,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填写《汕头市潮南区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和单位要求填写相关材料;
 
  2.本人有效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原件校验后退回);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原件校验后退回);
 
  4.尚未毕业的2021年、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等材料(提供复印件,原件校验后退回)及相关承诺书。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属2021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硕士毕业生的,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应聘人员属2022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硕士毕业生的,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应聘教师岗位,未能提供《教师资格证》的,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承诺书,承诺聘用后相应年限内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未按要求在承诺时限内取得应聘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承诺时限详见附件4《承诺书》)。
 
  2.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在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如实填写。
 
  应聘人员应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所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均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
 
  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专业大类”的(即附件3《专业参考目录》中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专业大类”所含“学科”(即代码为4位数)或“具体专业”(即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例如,某一岗位的专业要求为“经济学(A02)”,那么该类所含的学科“理论经济学(A0201)”或具体专业“西方经济学(A020104)”等,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具体专业”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例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以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按要求提供相近专业证明材料。
 
  六、招聘方式
 
  (一)面试方式。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面试全程录像或录音。
 
  (二)面试形式、内容。以说课及综合能力测试形式进行。
 
  说课:按报考学科,应聘职教中心教师岗位的以现行中等职业教育一年级教材自选一个课时内容备课、应聘高(完)中教师岗位的以现行高一教材自选一个课时内容备课,考生在开考前各自编写教案并将教案复印5份,交给面试小组,然后进行说课(10—15分钟)。
 
  综合能力测试:由面试组长提问有关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问题,现场作答(5分钟以内)。
 
  (三)最低合格线的设定。面试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防疫工作按高校所在地防疫要求。各高校防疫要求如下:
 
  1.湖南师范大学防疫要求:应聘人员入校前14天内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不得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潜在感染者接触史。境外、港澳地区和目前在疫情高风险、中风险地区的,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等症状的应聘人员不得来校应聘。应聘人员须佩戴口罩入校,配合开展体温检测和“电子健康卡”绿码查验等工作。若出现咳嗽、乏力、鼻塞、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时,请及时向学校报备,并立即进入指定隔离区域等待校医院进一步安排。
 
  2.陕西师范大学防疫要求:应聘人员须佩戴口罩,配合开展体温检测和“电子健康卡”绿码查验等工作。校外人员不能进入校园参加招聘。
 
  3.华南师范大学防疫要求:应聘人员须佩戴口罩,配合开展体温检测和“电子健康卡”绿码查验等工作。
 
  七、面试成绩合格和入围体检人选公布
 
  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向考生公布,并于面试结束次日依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名(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主考官给分高低顺序确定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将面试合格人选、体检人选在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对进入体检环节的人选,由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
 
  八、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招聘单位和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十、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岗位类别、拟聘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学历学位、各环节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是否合格等,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聘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服务年限未满自行离职的承担违约责任,若符合《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条件的,同时退回住房补助和生活补贴;经协商在汕头市内流动的,可不退回住房补助和生活补贴。
 
  十二、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招聘单位可在直接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自愿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三、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部门:汕头市潮南区教育局0754-87790762
 
  监督部门:汕头市潮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4-87761043
 
  附件:
 
 
  中共汕头市潮南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汕头市潮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潮南区教育局
 
  2021年4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www.chaonan.gov.cn/stcnjyj/gkmlpt/content/1/1896/post_1896547.html#2922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2 http://www.gd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22290号-1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