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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公告

发布:2021-04-27 19:48:3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广东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公告已公布因工作需要,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1名。报名时间:2021年5月17日至18日。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广东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wwwgd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广东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汕头市市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汕机编办发〔2019〕6号)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1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机关聘用人员1名,主要从事协助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审查业务、后勤服务工作。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5月18日后出生),需承担值班、户外和夜间作业,适合男性;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为法学A0301、B030101(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5、汕头户籍;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待遇
 
  按照《汕头市市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执行,薪酬待遇标准每月3750元,按照汕头市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应待遇,并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聘用年限每满两年且聘用年度考核合格的,晋升1个档次薪酬标准。
 
  四、报考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1年5月17日至18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应提供的报名材料:
 
  1.《汕头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自贴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
 
  2.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现场报名时由工作人员即时反馈是否符合报名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各个阶段。
 
  五、招考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招考方式
 
  1、采取面试形式,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适用岗位要求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对考试合格者,依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的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人选。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考官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入围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官网(https://www.shantou.gov.cn/epd/)公布。
 
  (二)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按照我局准考证上公布的面试时间,在当天面试开考前30分钟凭本人身份证、“粤康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抽签。报考者要服从面试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
 
  2、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广大报考者在考前14天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面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当地指挥部批准证明和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面试前14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本次面试。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面试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发布公告。
 
  六、体检
 
  1.体检工作及标准。由我局组织进行体检。入围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人选。
 
  2.体检时间及地点。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并在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官网(https://www.shantou.gov.cn/epd/)公布。考察工作由汕头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官网(https://www.shantou.gov.cn/epd/)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我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从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联系电话
 
  联系部门及电话:汕头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88831275
 
  点击下载>>>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s://www.shantou.gov.cn/stsrlsbj/gkmlpt/content/1/1902/post_1902263.html#3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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