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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广州市铁英小学、铁英中学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发布:2021-05-18 15:47:4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广东广州市铁英小学、铁英中学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已公布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共计14人,其中铁英小学7人,铁英中学7人。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广东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wwwgd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21广东广州市铁英小学、铁英中学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铁英小学创办于2019年,是隶属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由广铁一中教育集团进行全面管理的公立小学。广州市黄埔区铁英中学创办于2020年,是隶属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由广铁一中教育集团进行全面管理的公立初中。
 
  为满足学校高起点教育发展需要,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我校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139号)以及《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教师招聘综合素质评估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广州市黄埔区实际,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 、范围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共计14人,其中铁英小学7人,铁英中学7人,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
岗位 人数 岗位 人数
小学语文教师 1 中学语文教师 1
小学数学教师 1 中学数学教师 1
小学英语教师 1 中学英语教师 1
小学体育教师 1 中学生物教师 1
小学音乐教师 1 中学历史教师 1
小学美术教师 1 中学地理教师 1
小学科学教师 1 中学道德与法治教师 1
合计 14
 
  (二)招聘范围:此次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指于2021年1月1日(含当天)至2021年8月31日(含当天)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符合广东省择业期政策的往届毕业生(时间截止至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一天),也可以2021年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毕业1年内也视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至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一天)。
 
  “社会人员”指于2020年12月31日(含当天)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2020年12月31日(含当天)以前已取得学历、学位的符合广东省择业期政策的往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也可以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但还须满足该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形式
 
  本次招聘在广州市黄埔区铁英中学、铁英小学设置考点,由广铁一中教育集团统一组织招聘。
 
  三、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第二十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拟聘用人员须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办理人才引进及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聘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时间计算截止至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二)岗位资格条件
 
  1.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的往届生)应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社会人员应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同时须有一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且报名时在全日制中小学、幼儿园(不含中等职业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取得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的可以放宽到本科学历,不要求学位。资格审核时,社会人员须提供在职教师证明以及近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1年8月31日。
 
  3.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对应。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其中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研究生可以其本科专业报名。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参加考试。
 
  4.报考人员必须持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中小学系列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职位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职位需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承诺在正式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5.报考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取得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取得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年龄的计算截止至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一天。
 
  6.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尚未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承诺在正式入职一年内取得。
 
  7.报考英语教师职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尚未取得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承诺在正式入职一年内取得。
 
  8.港澳学习、国外留学报考时须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于报名首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名首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不得报考。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0年5月31日9:00至6月2日17:00
 
  报考广州市黄埔区铁英小学的人员务必参考报名指引(详见附件2、附件3)将报名电子版资料压缩发送至:tyxxrsc@163.com。
 
  报考广州市黄埔区铁英中学的人员务必参考报名指引(详见附件2、附件3)将报名电子版资料压缩发送至:tieyingzhongxue@163.com。
 
  逾期不接受报名,提交材料不齐或不按要求报名者,视为报名不成功。由于中小学考试同时进行,因此每人只限填报1个具体职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才能开考。
 
  (二)现场确认
 
  时间:2020年6月4日 9:00-11:00;15:00-17:00
 
  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铁英小学、铁英中学
 
  报考人员于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确认。没有按时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笔试
 
  时间:2020年6月5日
 
  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铁英小学、铁英中学
 
  笔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学科专业知识以及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等教育通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素质评估的人员。入围综合素质评估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综合素质评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综合素质评估。
 
  (四)资格复审
 
  进入综合素质评估环节的考生,在综合素质评估前须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综合素质评估。资格复审须考生本人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携带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将不安排其参加综合素质评估。广州市黄埔区铁英小学、铁英中学可根据具体情况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综合素质评估对象。
 
  (五)综合素质评估
 
  综合素质评估根据职位类别主要采取实操技能测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对考生进行考查。各职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职位类别 测试形式
A类职位:体育、美术、音乐教师 实操技能测试
B类职位:语文、数学、英语、生物、地理、历史、政治、科学等文化课教师 无领导小组讨
  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心理品质测试的人员。入围心理品质测试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心理品质测试。该职位考生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心理品质测试。
 
  (六)心理品质测试
 
  心理品质测试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进行测试。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记入考生综合成绩,但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
 
  (七)面试
 
  面试以试教形式进行。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
 
  (八)体检
 
  考生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的排序确定最后参加体检考生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职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九)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采用调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按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十)公示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录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若应聘者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以上处罚,则就业协议书或合同自动解除,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人员聘用和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纳入广州市黄埔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市及黄埔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办理。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或未按承诺取得相应证书者,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证书后,按十二级岗位聘用,符合晋升条件的,学校有岗位的情况下,可依次晋升。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拟录用人员均提供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聘用。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录用后只能聘用到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享受十二级岗位待遇。试用期满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通过面试(试教)并进入体检的考生须在体检前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录用资格,以及若被录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被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报考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考试。
 
  (三)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四)本次招聘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问题。
 
  (五)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的时间以及职位,可根据工作进度作适当的调整。
 
  (六)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0-62736616(小学)、62224081(中学)
 
  监督电话:82509661
 
  七、疫情防控要求与措施
 
  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生参加笔试、综合素质评估、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等各环节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从考前14天起,考生每日在“粤康码”或“穗康码”等健康二维码上如实进行健康申报,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穗方式等情况。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个人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4)。
 
  (二)考生必须同时凭健康二维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及经考生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参加考试,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前 14 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正处于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期的,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承诺书》中涉及需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在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考前7天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的报告,方可参加考试(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黄埔区教育局。
 
  附件下载>>>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21年5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www.hp.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72823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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