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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发布:2021-05-19 19:35:3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广东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已公布。广东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名,报名时间:2021年5月31日上午9:00至6月4日下午16:00止。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广东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wwwgd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21广东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139号)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招聘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二、招聘对象
 
  (一)2021年毕业生:指于2021年1月1日(含)至2021年7月31日(含)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三、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具备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附件3)规定的广州市区户口准入条件。
 
  6.公务员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必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书面同意(资格审查时需出具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8)近两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等环节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处分的期限计算截止2021年5月31日。
 
  (二)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规定的条件。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相关年龄要求的计算截止2021年5月31日(以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人员须于198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考生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合计构成,其中笔试(满分100分)成绩占60%、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占40%。各项成绩和折算后的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笔试或面试单科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以上,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5月31日上午9:00至6月4日下午16:00止。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初审。报考人员在系统提示报名成功后继续跟进审核情况。
 
  3.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全国事业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和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公布,请已报名考生密切关注,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报考注意事项:
 
  (1)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2)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3)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除了提供有效资料外,提供的课程成绩单学习课程应当与报考职位一致。
 
  (5)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网上报名流程一经完成,不得改报。
 
  (6)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聘人数并予以网上公告。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和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另行公告,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具体考试内容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和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公布。
 
  4.应聘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申请查分,每个应聘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主观题目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有无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情况。
 
  5.按照岗位笔试合格成绩的高低顺序,以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具体材料清单、注意事项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和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另行通知。
 
  2.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现场确认个人报名表。通过资格审查的聘用人员必须对报名表及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书(附件4)。
 
  (2)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3)符合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而不参加审查的人员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4)资格审查截止后,有不合格或放弃的,可按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聘用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和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公布。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达不到该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确定。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1.时间地点: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和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另行公告,并在面试通知书内明确。
 
  2.面试形式及主要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内容。
 
  3.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及面试通知书原件参加面试。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5.面试成绩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并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和送达面试成绩单。
 
  6.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按6:4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以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
 
  (五)体检
 
  1.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附件5)执行。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本次招聘组织实施单位负责。
 
  2.体检医院建议复检的考生,自通知复检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六)考察
 
  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能力素质、计划生育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按综合合格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和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
 
  (八)聘用
 
  1.公示期满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待遇按广州市从化区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相关规定和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在同一岗位按照合格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选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聘用人员本人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次递补。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考试、资格审查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各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和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发布公告。报考人员应持“粤康码”或“穗康码”绿码且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笔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聘用人员本人承担,并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发〔2017〕35号)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三)应聘人员已具有的管理岗位等级高于应聘职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职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六)港澳居民报考者根据《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7号)的规定执行。
 
  七、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由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本公告解释权归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咨询电话:020-87926197;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监督投诉电话:020-87926481。
 
 
 
 
 
 
  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www.conghua.gov.cn/zwgk/gggs/content/post_72840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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