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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党校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发布:2021-06-04 15:56:5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广东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党校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公告已公布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党校(下简称“区委党校”)面向全市公开选调5名事业编制人员,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23日。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广东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wwwgd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21广东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党校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党校(下简称“区委党校”)面向全市公开选调5名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选调区委党校事业编制人员5名,具体要求见《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佛山市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近1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7.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曾受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
 
  5.因健康原因影响正常工作的;
 
  6.未满服务年限或尚未达到商调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7.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8.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23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请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扫描件)依次编号排序后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职位+姓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zzb_pxk@nanhai.gov.cn。
 
  3.报名所需材料:
 
  《南海区委党校选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Word版及签名扫描版,见附件2),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JPG格式,200KB以内),本人身份证(含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有证件均要求彩色扫描件)及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4.报考人数不足岗位1:8的比例时,由区委党校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二)资格审查
 
  区委党校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考试对象,并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网站公布考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和地点。(http://zuzhibu.nanhai.gov.cn/cms/html
 
  /nhzg/index.html)
 
  (三)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环节,采取逐个环节淘汰制,以笔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拟定于2021年6月下旬至7月上旬进行考试。
 
  1.面试。采取区委党校与报考人员面对面沟通、提问等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按岗位1:5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进入笔试人选。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笔试。面试人数不足时按实际人数安排笔试。
 
  2.笔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如受疫情影响,则可改为视频面试或推迟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形式将另行公告。
 
  (三)体检
 
  体检当天,体检对象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对其事业编制人员身份确认的证明(盖章原件)以及同意报考本次选调职位的证明(盖章原件),若不能提供,则取消体检资格。区委党校组织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考事业编制人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由区委党校派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回避等事项。如发现考察对象思想政治素质不过关、能力与拟选调职位不匹配等不符合区委党校用人需求的情况,取消选调资格。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将拟选调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商调手续。
 
  (六)递补
 
  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考生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放弃体检、考察、选调资格的,以及公示中发现存在影响商调的情况导致职位空缺的,相应职位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区委党校研究决定。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在选调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三)确定调入的事业编制人员,拟任职务职级均为职位表所列职务职级。如在原单位任职务职级高于职位表职务职级的,需自愿放弃原任职务职级。
 
  (四)本次选调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五)请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如因联系不畅影响考试,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六)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党校拥有对本公告内容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
 
 
  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党校
 
  2021年6月1日
 
  文章来源:http://nhrc.nanhai.gov.cn/cms/html/14343/2021/20210601154950151143830/20210601154950151143830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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