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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东莞石排镇公办小学招聘编外教师公告(28人)

发布:2021-06-04 15:57:4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广东东莞石排镇公办小学招聘编外教师公告已公布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决定招聘28名编外教师。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6月3日至2021年6月18日。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广东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wwwgd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21广东东莞石排镇公办小学招聘编外教师公告

  东莞市石排镇位于东莞市东北部,东江中下游南岸,总面积48.7平方公里,有4所公办小学,为保证办学需求,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决定招聘28名编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公平、择优聘用的方式,招聘公办学校编外教师,为学校高质量办学提供人才保证。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7个岗位,共招聘教师28名,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附件1)。
 
  三、薪酬待遇
 
  年薪12万元(含五险一金),担任班主任的另外发放班主任津贴(小学班主任800元/月)。首聘合同期为一年,所有聘用人员设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工作能力、纪律要求和身体条件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定为不合格的,将解除聘用合同。一年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四、招聘程序
 
  (一)在石排政府网站及公众号东江石排、石排教育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社会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
 
  (2)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9)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各岗位具体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要求以《岗位表》为准。(三)毕业生的界定
 
  应届毕业生是指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包括以下四类:
 
  1.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毕业生。
 
  2.广东省户籍或就读广东省高校仍在择业期内的毕业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规定,择业期内的毕业生享有与应届毕业生同等的就业待遇,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择业期为毕业两年内,博士研究生择业期为毕业五年内。适用对象为如下之一:
 
  (1)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2)广东省户籍省外就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3)广东省户籍出国(境)留学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以上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为准,择业期截止日期为自毕业时间起,至本次招聘报名结束止。
 
  3.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毕业生。
 
  4.外省户籍就读外省普通高校的应届毕业生的择业期执行当地文件精神,或承诺拟聘后可按毕业生身份(持符合要求的报到证)入职,否则可取消聘用资格。
 
  (四)教师资格证及专业要求
 
  1.教师资格证要求
 
  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莞市**中学可根据岗位需求提高普通话等级水平)报名应聘。所有聘用人员在入职一年后须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如在2022年8月31日前未取得,取消续聘资格。
 
  2.专业相符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所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相符
 
  ①普通高校本科(学士)或研究生(硕士、博士)专业与岗位专业相符(具体见附件1《岗位表》);
 
  ②普通高考招聘特长生的特长专业与岗位专业相符;
 
  ③取得两个本科及以上专业毕业的,其中一个专业相符,学位类别不能作为专业类别报考;
 
  ④高层次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层次学历的岗位。假设报考者本科专业为数学,研究生专业为物理,他可以报考要求本科学历,专业是数学或者物理的岗位,也可以报考要求研究生学历,专业是数学或物理的岗位。
 
  (2)专业相近
 
  所学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岗位要求专业范围,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超过一半基本一致的,可直接填写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和提交成绩表进行报考,审核后认定为相近专业的可通过报考。
 
  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专业的,其专业研究方向如与报考的教师岗位一致的,视为符合要求。
 
  (五)报名方法
 
  1.网上报名:报名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录制一段不超过5分钟的教学视频(50MB之内),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以及个人简历、近期生活照、《报名表》(附件2)和《信息登记表》(附件3)发到邮箱:379175119@qq.com。文件名请按“岗位+姓名”命名。(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6月3日至2021年6月18日。
 
  (六)资格审查及确定入围考生
 
  根据招聘条件,由石排镇教育管理中心负责审核报考者的资料,英语和音乐岗位按1:10,其他岗位按1:6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考试的名单,并于6月25日前向入围考生发布具体考试时间、地点通知。
 
  (七)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试讲+面试”(其中体育、音乐、信息技术、科学采用“试讲+面试+实操(才艺展示)”)方式进行。各项目满分为100分。
 
  “试讲”的方式为片段教学。侧重考察考生综合素质、授课水平等,流程:提前30分钟备课,再进行10分钟片段教学(其中体育、美术和科学增加实操环节(才艺展示),时间根据学科不同另设)。考生现场抽课题备课并根据抽签顺序参加片段教学。“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每个考生回答评委提出的2-3个题目,时间为5—10分钟;实操环节(才艺展示)具体考核办法另行通知。
 
  2.成绩计算:一般科目考试成绩=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含实操(才艺展示)科目考试成绩=面试成绩×30%+实操成绩×30%+试讲成绩×4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聘用者。若总成绩相同,则以试讲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八)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东莞市石排医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无理由迟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程序、项目、纪律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应聘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石排镇教育管理中心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九)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镇政府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石排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镇教育管理中心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考生因考试不合格、论文答辩不通过和纪律处分等个人原因未能于2021年8月10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86651845、86652006
 
  联系人:谢老师、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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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石排镇教育管理中心
 
  2021年6月3日
 
 
  文章来源:http://www.dg.gov.cn/dgspz/gkmlpt/content/3/3532/post_3532976.html#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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