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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关于举办韶关市曲江区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的公告

发布:2021-09-03 16:15:2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关于举办韶关市曲江区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的公告已公布,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广东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wwwgd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发布如下:

  关于举办韶关市曲江区2021年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的公告

  各位考生:

  鉴于目前我省疫情防控已进入常态化阶段,经研究决定,重新启动韶关市曲江区2021年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9月19日上午9:30—11:00。

  笔试地点:韶关市曲江区实验小学。

  二、笔试形式及内容

  笔试形式为统一集中闭卷考试,综合类考生进行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考生进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三、领取准考证要求

  在《韶关市曲江区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资料审核后,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考生方可领取准考证。请考生于2021年9月16日至18日的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及考生本人亲笔签署的《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到韶关市曲江区人社局事管股(韶关市曲江区狮岩一路1号707室)领取笔试准考证,联系电话:0751-6696063。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如需代领,则需出具书面《委托书》及携带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安全,请所有考生在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期间,必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并主动出示“粤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健康信息,理解并积极配合做好防疫健康检查。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我局将及时发布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分类管理

  考生“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按照韶关市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下同)其他地区的考生;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均不得参加考试。

  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7天内的考生;考前14天内(不含考试当天)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考生;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近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先在隔离考场考试再检测核酸;发生本地疫情时,封闭区、封控区的考生(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由现场指挥部组织评估,出具放行条,实现专人专车闭环接转),将安排到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2.考前准备事项

  建议本省考生在考试前14天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考生要合理安排时间,并按照韶关市防控政策落实健康管理、核酸检测。所有考生请提前14天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因考场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场。请考生提前了解考场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资料,并在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场,出示“粤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健康信息,经测温、验证进入考场。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进行考试”“立即就诊”等相关处置。若考生开考前半小时仍未到达考场,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责任自负。

  3.考场防疫要求

  所有考生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场。进考场后,在规定区域活动,考试结束后须及时离开考场。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经卫生防疫人员研判认为可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否则,由卫生防疫人员作出相应处理。

  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韶关市曲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3日

  文章来源:http://www.qujiang.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20450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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