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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东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人社局考核补聘社会事务协管员公告

发布:2022-07-13 21:41:2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广东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人社局招聘工作人员摘要 

  2022年广东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人社局考核补聘社会事务协管员公告已公布。广东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人社局考核补聘2名社会事务协管员,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18日下午17:30止。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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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人社局招聘工作人员正文  

2022年广东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人社局考核补聘社会事务协管员公告 

  根据《大亚湾开发区协管员队伍整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惠湾委办〔2013〕72号)和《关于做好大亚湾区人社局社会事务协管员考核补聘工作的业务指导意见》(惠湾人社〔2018〕71号)等规定,按照公开考核、人岗相适、择优补聘的原则,大亚湾开发区人社局结合近期社会事务协管员空缺情况及工作实际,就面向社会考核补聘2名社会事务协管员公告如下。

  岗位条件

  (一)补聘岗位

  此次公开考核补聘社会事务协管员岗位2名,主要协助开展劳动监察综合一线辅助执法、社会医疗保险业务核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宣讲及相关人力资源管理等辅助性工作。因需经常赶赴在建工程项目等其他突发事件现场和夜间轮班执勤,岗位适合男性。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愿意承担工作责任和义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职责要求的工作能力,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

  4.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一般为法律、人力资源管理、临床医学、药学等相关专业。

  6.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和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补聘为社会事务协管员的。

  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截止计算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主要程序

  此次考核补聘社会事务协管员不等同于国家公务员考录或者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采取网上报名和择优考核的形式进行。

  (一)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18日下午17:30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将下列材料扫描件压缩包发到指定邮箱进行网络报名:

  1.填写《2022年大亚湾开发区人社局社会事务协管员考核补聘报名表》;

  2.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国外(境外)学历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3.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4.其他相关报名材料。

  联系方式:广东惠州大亚湾开发区人社局办公室(广东惠州大亚湾开发区澳头大亚湾大道41号四楼),邮政编码:516081,联系电话:0752-5561280,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网络报名电子邮箱:dywrsj@dayawan.gov.cn。

  (二)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逐一审核报考人员信息和资格条件,并按补聘计划数与入围考核测评人数1:3比例择优确定入围考核测评人选;未达到1:3比例的,视情相应减少(或取消)补聘计划。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组织考核。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一般采取现场结构化面试测评的方式进行。具体测评时间、地点和面试考核方案等另行确定。

  (四)体检考察。按照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并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对体检合格者,可结合实际在一定范围内借鉴相关规定对其个人进行考察了解并形成书面的考察材料。

  (五)研究公示。综合考核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经集体讨论确定拟补聘人选并在局集约网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办理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按照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

  三、薪酬待遇

  本次考核补聘的社会事务协管员不纳入编制管理,直接与大亚湾开发区人社局建立劳动关系,其薪酬待遇按《关于印发<大亚湾开发区社会事务协管员薪酬待遇分配指导意见(修订)>的通知》(惠湾人社〔2022〕62号)等执行。

  联系方式:广东惠州大亚湾开发区人社局办公室(广东惠州大亚湾开发区澳头大亚湾大道41号四楼),邮政编码:516081,联系电话:0752-5561280。

  本公告由大亚湾开发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www.dayawan.gov.cn/bmpd/rsj/tzgg/content/post_47006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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