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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东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公告(第二次)

发布:2022-08-12 21:29:1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广东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摘要 

  2022年广东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公告(第二次)已公布。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名,报名时间:2022年8月29日9:00至9月9日17:00。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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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正文  

2022年广东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公告(第二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经中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岗位和人数详见《2022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应届毕业生指2020年、2021年、2022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6年8月29日至2004年8月29日期间出生)。2022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最高学历报考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即1981年8月29日以后出生);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受党政处分未满5年或党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被计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服务期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2年8月29日9:00至9月9日17:00。

  (二)报名方式

  适应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考生登录https://www.sydwzl.com/gdlsjkzxeczp2022/(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2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系统),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在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三)填报岗位

  1.报考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不进行人工审核。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1)时间:2022年9月19日至9月21日。

  (2)已完成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报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2版)》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2.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2022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践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或其他人员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公开招聘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内容:卫生基础知识。

  2.时间:2022年9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地点:以准考证地点为准。

  报考者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疫情防控要求带齐相关证件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的考生由应聘对象的笔试成绩超过合格线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计算,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

  2.资格审核

  面试前将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聘用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如出现资格不符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上传虚假照片、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面试要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中途撤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5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仍无法确定名次,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定。体检费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于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连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排进行,逾期视作放弃。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实施。

  (三)如出现应聘者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情况,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需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并签订承诺书,存入个人档案,列入诚信体系管理。

  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

  (一)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粤康码”为绿码,凭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报名者可正常参加考试。

  (二)“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三)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四)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连山政府网发布公告,请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注:①全国疫情风险等级查询

  (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

  ②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

  (http://www.gov.cn/zhuanti/2021yqfkgdzc/index.htm#/)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如未认真阅读公告,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笔试成绩、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体检安排等将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府网上等媒体公布,应聘者可在网上查阅或与连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应聘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三)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四)本次招聘具体考务工作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卫生健康局履行指导、监督职责。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763--8713193或8713126。监督电话(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0763-8716228。

  (五)报名系统技术联系电话:4008228076。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8月8日

  文章来源:http://www.gdls.gov.cn/zwdt/tzgg/content/post_15930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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