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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招聘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公告(第二批)

发布:2023-04-20 09:46:1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3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招聘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公告(第二批)摘要 

  2023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招聘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公告(第二批)已公布。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0名,报名时间:2023年5月6日(星期六)9:00至5月9日(星期二)18:00。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公众号wwwgd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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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招聘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公告(第二批)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是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与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联合创办,由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全面管理的一所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
 
  学校位于广州市增城区荔湖新城核心区,占地面积160亩。学校于2022年9月建设落成并正式开学,现有小学一年级5个班,初中一年级8个班。
 
  为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吸引优秀人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事业编制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对象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0名,其中:小学教师9名,初中教师11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小学数学教师的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的2023年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其他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2023年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含)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指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
 
  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次招聘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应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广州市增城区在编在职教师;
 
  2.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5.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时间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具体资格条件
 
  1.各岗位具体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2.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本科学历的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的报考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2年5月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者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高级以上职称的报考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7年5月6日以后出生)。
 
  3.报考人员必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并在体检前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如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对应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证;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相符。以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本科专业也须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且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有教务处或者研究生院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证明材料,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以招聘单位审查结果为准。
 
  6.社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也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1)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证书;
 
  (2)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中小学二级教师职称证书,同时曾获得下列荣誉或者奖项: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区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名)教师、优秀(名)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或区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其直属单位(包括教研院、教师发展中心、进修学校等)组织的教学、教学论文、教学演讲等教学类比赛二等奖以上(以上比赛仅限个人获奖,不含二人以上团体获奖)。
 
  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取得时间计算截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
 
  7.小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硕士、小学教育硕士等专业的方向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若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已毕业人员)或课程成绩单(加盖院校公章)等材料无法明确显示专业方向的,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由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等相关材料,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
 
  8.报考语文教师岗位者,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者,须取得英语专业八级(TEM8)合格证书;未取得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的,应达到雅思考试成绩7分以上或者托福考试成绩90分以上。报考人员如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或成绩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网上考试确认、综合素质评估、现场资格审查、心理品质测试、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博士研究生或者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免笔试环节,不占进入笔试人员名额,但须参加综合素质评估、现场资格审查、心理品质测试和面试,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6日(星期六)9:00至5月9日(星期二)18: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信息并完成网上报名。
 
  3.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务必填写准确的手机号码,并确保通信正常。
 
  (3)网上报名环节不做人工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能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负责。
 
  (4)每个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的比例达到1:3才能开考,如部分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况减少招聘人数或者取消招聘岗位。
 
  (5)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c.gov.cn,位置:工作机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官网(网址:http://www.hsfz.net.cn)的相关信息,建议同时关注“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微信公众号。
 
  (二)网上考试确认
 
  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考试确认。网上确认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9:00至2023年5月12日18:00。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本次招聘后续的各项环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确认参加考试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广州市”——搜索——选择所报职位并确认参加考试。
 
  (三)综合素质评估
 
  1.打印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2023年5月18日9:00起,成功报名且已考试确认的考生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2.综合素质评估时间初定2023年5月20日至5月21日,地点为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具体时间和有关事项以准考证为准。A类岗位测试形式为专业技能实操,B类岗位测试形式为小组讨论。
 
  3.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设合格线,仅作为优选考生的手段,不计入考生总成绩。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零分不参与排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10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考试确认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等于或者不足10:1的岗位免考综合素质评估,直接进入资格审查。入围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资格审查。
 
  4.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网站发布公告为准。
 
  2.考生带齐报考证明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心理品质测试
 
  具体时间和测试链接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心理品质测试。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计入考生总成绩,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
 
  (六)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以网站发布公告为准。
 
  2.面试形式为学科试教,主要考查应聘者的教学能力、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课堂组织能力等。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考生。入围笔试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笔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4.未按时参加面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七)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以网站发布公告为准。
 
  2.笔试内容主要为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取得相应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的报考人员免笔试,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
 
  3.笔试方式和时长:笔试采取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查分。
 
  (八)总成绩计算
 
  按照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出现总成绩相同且影响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情形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对总成绩及面试成绩相同且总成绩排名在该岗位拟聘人数范围内的人员增加一次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
 
  (九)体检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十)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执行。主要考察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合作共事、遵纪守法、廉洁从业情况等。
 
  (十一)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二)聘用及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实行人员聘用制,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增城区公办学校岗位聘用和工资福利规定执行。
 
  四、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总成绩为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一)考生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递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含当日)。
 
  五、有关说明
 
  (一)本公告所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数,如“本科以上”即指包含本科。
 
  (二)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相关户籍和人事档案问题根据广州市和增城区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执行。聘用单位不负责配偶调动和工作安排问题。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六)考生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在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或隐瞒任何不适宜聘用情况的。
 
  (七)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录用后只能聘用到招聘岗位对应的等级,享受招聘岗位待遇。试用期满后,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八)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增城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网站公布,请参加招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九)本次招聘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由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61161907(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2023年4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www.zc.gov.cn/jg/qzfbm/qjyj/tzgg/content/post_89352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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