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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务员
广州某派出所的治安联防队员,工作合同是与当地政府签的,属于临工。在资格审查时是按社会在职人员身份吗?

一、但我的档案在户籍所在地人才中心,当时也没有就业报到证。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吗?如需要是在派出所开还是政府开?
二、如这个情况视为按社会待业人员,我的工作经历还计算吗?
我毕业后就一直从事这个工作,签合同时政府也没要求档案。毕业后我也没去提过档案,也没办理暂缓就业。
写得有点复杂,麻烦给予解答,谢谢!


2012-04-26 13:42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的回复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的回复
你好,大学生已经落实工作,派遣完成的不算应届毕业生。按社会在职人员报考。在职人员需所在单位同意;证明需要所在单位开出(原则上是劳动合同关系所在的单位)。感谢你对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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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6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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