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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务员
我是10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请问还没签三方协议的都算应届毕业生吗?

你好,我想问:
1.不签三方协议的同学,以后还可以算作应届毕业生吗?如果算,实效有多长?
2.现在的政策,除了暂缓就业两年内,仍作为应届毕业生对待,还有没有其他政策可以作为应届毕业生对待的状况。
3.如果我申请了暂缓就业,以后要向哪个单位拿那个报到证啊。
谢谢。请尽快回答。


2010-05-13 10:38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的回复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的回复
你好,大学生已经落实工作,派遣完成的不算应届毕业生。按社会在职人员报考。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感谢你对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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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3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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