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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广州)2010年公开招聘

发布:2010-03-12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华南师范大学始建于1933年,是一所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学科齐全的省属重点大学,是广东省属高校中唯一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华南师范大学拟在2010年向全社会招聘行政管理人员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热爱高校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四)本科以上学历,本科必须是国家“211工程”大学全日制学历(具体学历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五)年龄不超过30周岁(截至2010年6月30日)。

(六)报考学生工作辅导员岗位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且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曾任校团委各部门副部长或院系团委部长以上职务(须由学校团委和院系出具证明);

2.曾任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副部长或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长以上职务(须由学校团委或学工部和院系出具证明);

3.曾任学生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须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和院系出具证明)。

(七)其他条件以各岗位的备注要求为准。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华南师范大学2010年招聘行政管理人员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者登录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按网上提示办法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下载打印准考证等。

2.报名时间:2010年4月9日10:00至4月13日17:00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通过初审者方可参加考试。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10年4月22日9:00至4月25日8:30可通过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学位种类不能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报考者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100分;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所有科目均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2010年4月25日

上午:08∶00—09∶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00—12∶00《申论》

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相加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录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查询成绩。

(二)资格复核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全部岗位需求以1:10的比例统一设最低分数线。入围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任职证明、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在职人员单位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进行资格复核。淘汰资料不实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后,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入围人员。

(三)面试

根据通过资格复核人员的笔试成绩,各岗位按1:5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不到1:5比例的岗位,将从入围、符合岗位要求且服从调剂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名单。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与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学校成立面试评委小组(评委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根据应聘者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面试。每场面试结束后,即在现场公布成绩。

(四)考察与公示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出总分,根据总分按1:1直接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于面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和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由华南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人事处和用人单位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组织考察人员进行体检。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依次递补。

(五)聘用

考察对象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华南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网址http://rsc.scnu.edu.cn。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5211058(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85211016(华南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

附件:《华南师范大学2010年招聘行政管理人员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计划表》

华南师范大学

二○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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