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筹)和外国语学院B系列法语教师招聘启事
中山大学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筹)和外国语学院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B系列法语教师(中方)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与职责
招聘岗位:B系列教师(协议制薪酬)。
岗位职责:
(一)承担中山大学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精英学校预科阶段和工程师教育阶段的相关法语课程的讲授工作。具体包括:
在语言主管的管理下:
a、准备并保证每周20学时左右的授课;
b、参加教学会议和工作讨论,和教学主管一起实施教学大纲;c、担任学生法语学习的辅导工作。
(二)承担外国语学院1~2年级法语专业的部分教学任务(每周4~6节课)。
其他说明:鉴于中山大学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和外国语学院1~2年级的办学地点在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并且由于该岗位的教师除每周十多个小时的授课外,还需承担学生的法语学习辅导和其他必要的教学工作。因此,获聘任的教师需常驻珠海。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二)法语专业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
(三)能积极投入到学院的起步阶段;对科学和技术感兴趣,并适应在一个与科学与技术密切相关的工作环境中工作;了解并对多媒体教学知识感兴趣。
(四)有团队精神,善于沟通,能与其他的法方和中方教师融洽相处。
(五)有在法国生活或工作经历者,或具有法语教学经验者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请应聘者将《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个人简历(含学习、工作经历)(用中法两种语言分别撰写)、身份证和学历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等相关材料交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5月25日
(二)资格审查
(三)面试(5月31日至6月4日)
(四)考察
(五)报批
(六)聘任
五、聘用和待遇
对招聘到上述岗位的人员按照B系列相关规定执行。具体面议。
六、其他说明
若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招聘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该岗位再次招聘。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筹)
联 系 人:谢欣
联系电话: 020-84113393
E-mail: summerqb@yahoo.com.cn
中山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