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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广东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100名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2010-06-01 09:15:2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工作需要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 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用人单位为省防汛抢险技术保障中心、省水利水电技术中 心、省水文局直属分局、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 术学院、乐昌峡水利枢纽管理处、省三防物资储备中心等6个财政核拨事业单位,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等1个财政拨补事业单位,以及乐昌峡水利枢纽水力发电中心、潮州供水枢纽水力发电中心等2个经费自筹事业单位。岗位总数共82个,计划招考人数为100人。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报考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部分工勤岗位除外);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及其他条件;
  7、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非广州市户籍报考者(含增城市、从化市)报考驻穗单位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地点:
  应聘报考乐昌峡水利枢纽管理处和乐昌峡水力发电中心岗位的考生:广东省韶关乐昌市榴村黄金口岸市劳动和社 会保障局大院内乐昌峡水利枢纽管理处三楼302室;联系电话:0751-5550625
  应聘报考潮州供水枢纽发电中心岗位的考生: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40号 韩江流域管理局507、508室(人事 科);联系电话:0754-88730055、88730057
  应聘报考其他单位岗位的考生: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广 东水利大厦2111室。联系电话:020-38356081
  2. 报名时间:2010年6月11日—2010年6月13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
  报名时,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口本、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社会 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本人近 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并递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国有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
  每位报名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 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两种情况:具有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以及报考工勤岗位的可免 于笔试,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所得分数即考生的考试成绩;其他应聘人员,采用笔试、面试两轮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0年6月19日上午9∶30-11∶30。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于2010年6月21日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报考人数不足3人,则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于2010年6月24日在省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厅及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2010年6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参加两轮考试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 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计算考试成绩。
  根据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三)体检
  体检时间:2010年6月28、29日。
  体检指定医院:
  1、广东省人民医院(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106号)
  2、中山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地址:广州石牌岗顶)
  体检办法及标准参照《广东省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 自理。
  若有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者,则取消其考核资格,并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核
  被确定的考核人选,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 考核。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拟聘人员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水利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为受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 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实际聘用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省水利厅监察室进行全程监督,有关 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和各项工作制度,杜绝各种弄虚作假行为。
  对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招聘工作人员泄露考 试测试内容、用人单位违反原则私定聘用人员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以及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20-38356081
  投诉电话:020-38356105、38356078

  附:2010年广东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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