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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东省考招考专业有何要求?

发布:2017-03-03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公告发布。2017年广东省公务员局组织全省考录公务员(含参公)15018名。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入口),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3日9︰00至3月9日16︰00,公共科目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审计机关职位加考专业科目笔试。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8日。考试不指定用书,公共科目可参考2017年广东公务员考试用书复习。
  2017年广东省考招考专业有何要求?
  招录机关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4)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职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招录机关同意后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职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职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写专业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所学专业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完全相同的直接进行选择,所学专业为旧专业的按对应的专业名称选择,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选择相近专业。未如实填写的,造成报名系统无法识别以及其他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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