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 时政要闻 >> 重要新闻

2017年惠州市惠阳区学校招聘教师体检公告

发布:2017-07-24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惠州市惠阳区学校招聘教师体检公告公布,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根据《2017年惠阳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和有关规定,2017年惠阳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的笔试、技能测试工作已经结束,体检定于2017年7月25日(星期二)进行。现将体检安排及有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成绩、排名和是否入围体检情况
  请考生登陆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阳区教育局网站,查阅公告栏发布的《2017年惠阳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告》,查询本人总成绩、排名情况及是否入围体检。
  二、有关注意事项
  (一)入围体检的考生,应于体检当天上午8:30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金惠大道区政府大院内)报到集中,抽签确定编号,未按时报到或证件携带不齐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考生到指定地点报到后至体检结束前不得携带和使用与体检无关的物品,体检结果公布前不得向体检工作以外人员透露体检序号和体检医院信息,违者取消体检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
  (四)体检需空腹。体检前一晚注意休息,不要饮酒。
  (五)体检过程中,除特殊情况经体检医生批准同意推迟体检外,考生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六)考生本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考生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考生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安排当场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考机关提交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八)考生需自备黑色签字笔,用于填写体检表上第二页中有关内容(不得填写本人姓名,其中“受检者签字”按照抽签序号牌填写)。
  (九)请考生提前熟悉集中报到地点位置和交通路线,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切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请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有关体检事项,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招考单位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与考生联系。
  如有疑问,请咨询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或惠阳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52-3768311、3826331。
  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阳区教育局
  2017年7月21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2 http://www.gd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22290号-1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