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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如何处理

发布:2017-08-04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近年来,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出现了一些干扰考试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现象。比如,有的考生提供报考信息不实,有的考生不注重工作学习中的日常积累、不做认真准备,轻信不法分子提供的“考中答案”,有的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携带违禁违规物品进入考场,更有甚者企图借助作弊集团、通过所谓“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进入公务员队伍。这些行为扰乱了正常的招考秩序,败坏了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声誉,侵害了广大诚信守规考生的合法权益。这些人虽然是极少数,但影响极坏,与公务员诚实守信的为业之要严重不符。多年来,有关部门联合打击考试作弊等违法违纪行为,作弊者都受到了严厉的处理。
  那么对违纪违规行为,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取消(不予)录用、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希望广大考生珍惜机会,不轻易放弃、不轻易爽约考前承诺,珍惜信誉,认真对待每一个招考环节,认真践行每一项招考要求。特别是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不要临时随意放弃面试资格和录取资格,以免错失实现职业理想的机会,影响其他考生权益和招录机关的正常补员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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