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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2018-02-24 10:18:5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广东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3月12日上午9时至3月14日下午17时,招聘2人,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8广东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2005年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宗教团体事务协助管理办公室是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下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由市财政核拨,设有业务一科、业务二科、业务三科和回民公墓筹建科。主要负责协助政府部门加强对宗教团体日常社会事务指导和管理,督导宗教团体依法开展宗教活动,规范宗教公益慈善活动的有关事项;配合职能部门抓好宗教法律法规、政策贯彻落实,协助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和信息化管理;协助宗教团体管理房产和处理宗教房产历史遗留问题,加强对宗教文物的保护和管理;开展宗教历史文化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研究工作;承担回民公墓筹建和服务管理工作;承办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招聘专业代码按照附件2中《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3.招聘人员类型:非2018年毕业的往届生。非2018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4.资格条件中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单位证明,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2014年12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6.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资格条件
  1.男性35周岁以下,女性30周岁以下;
  2.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所有应聘人员均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办法进行报名,每人只能选择1个职位。
  (二)报名时间
  2018年3月12日上午9时至3月14日下午17时。
  (三)资格初审
  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系统初审成功后即可参加笔试。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18年3月26日上午9时起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8年3月26日上午9时至3月28日下午5时止,过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
  (五)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报考人员需认真核对岗位条件并真实填写有关报名资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
  3.考试范围: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知识,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登陆网站查询;依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人选。
  (二)面试
  1.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待定);
  (2)审查地点: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会议室(广州市荔湾区荔湾北路147-1二楼市民宗局会议室);
  (3)资格审查注意事项: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携带准考证,提交报名登记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居民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资格证书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3张。接受资格审查的人员,如在审查期间无法提供所需资料原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接受资格审查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现所在单位的同意应聘证明。面试人选中没有通过资格审查或主动放弃资格者,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名单进行资格审查。
  部分复印件要求: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
  (4)资格审核合格,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2.面试人数: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如有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放弃面试并提前告知的,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3.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前往考场,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全程录像或录音。
  (1)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通知考生;
  (3)考试范围: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形式,每人时间为15分钟。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知识,试题委托专业命题机构提供。
  (4)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后按60%折算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下,面试分数高者优先。考生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都相同导致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下,按照相关规定增加考试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比例折算后相加得到的考试总成绩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支付(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者,将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调查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若考核不合格,则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八、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条件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录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经考核被证明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三)在职的应聘人员应取得所在单位同意,由于未经原单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本公告由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及成绩查询技术支持电话:020-83126088;报名咨询电话:020-81036816;监督、投诉电话:020-81030526。
  点击下载>>>
  1、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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