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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韶关市新丰县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和政府雇员公告

发布:2018-06-14 14:28:1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广东韶关市新丰县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和政府雇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6月20日,招聘10人,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8广东韶关市新丰县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和政府雇员公告
  因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新丰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新丰县民政局、新丰县审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政府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2018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即2018年6月19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政府雇员职位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即1982年6月20日至2000年6月19日期间出生),报考县法检两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职位的年龄为18至28周岁(即1989年6月20日至2000年6月19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要求“具有一年以上司法机关工作经历”要求,须曾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机关工作累计满1年。
  2.职位条件有要求面向韶关市户籍(生源)招考的,报考者须为韶关市户籍(生源)或本人、父母、配偶中一方常住户口在韶关市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需提交材料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报名表(附件2),并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后用A4纸双面打印。报名表右上角粘贴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
  2.报名时间: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6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报名截止时间至6月20日下午17时。
  3.报名地点:新丰县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一楼服务大厅
  4.报名需提交材料:
  ⑴报名表原件一份,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其中1张粘在上交的报名表上,另2张背面写上名字并张粘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⑵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⑶报考岗位所需要提供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司法机关工作经历证明如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清单及同意报考证明等)一份。
  请报考人员携带以上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每人只限报考一个符合招聘专业条件的岗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应聘人员与招考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录用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填写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4.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资格条件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复查,凡符合报名条件者方可发放准考证进行考试。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
  请各位考生于2018年6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凭报考者身份证到新丰县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一楼服务大厅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均用同一张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加面试的形式进行。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的不予录用。相同招聘职位最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各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可通过新丰县人民政府信息网查询。
  笔试时间:2018年6月30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笔试地点:新丰县实验小学。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和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结合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于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新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期为5日。考察不合格者或考察合格但本人提出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六、人员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福利待遇: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经费保障标准按新丰县同级公务员的70%执行(含五险一金),并随之动态调整。
  政府雇员按新丰县事业单位同类人员90%执行(含五险一金),并随之动态调整。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如有违规违纪情况,一经发现,从严查处,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查询渠道为:新丰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xinfeng.gov.cn)。
  (三)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公告未尽事宜由新丰县人民检察院(咨询电话:0751-6849151)、新丰县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751-6849205)、新丰县民政局(咨询电话:0751-2296234)、新丰县审计局(咨询电话:0751-2284963)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1.新丰县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和政府雇员职位表.xls
  2.新丰县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和政府雇员报名表.doc
  3.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新丰县人民检察院 新丰县人民法院
  2018年6月12日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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