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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拱北海关招聘事业人员公告

发布:2020-11-09 16:14:0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广东拱北海关招聘事业人员公告已公布拱北海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3日0:00至11月25日24:00。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广东拱北海关招聘事业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相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拱北海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为拱北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拱北海关(珠海片区)办公及生活的后勤保障、管理服务、政府物资采购及关区不占编合同工管理等工作。
 
  拱北海关技术中心为拱北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拱北海关(珠海片区)属地化验、固体废物鉴定、口岸检验鉴定、出入境动物及其产品、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食品等商品的实验室检验检测及检疫等工作。
 
  珠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拱北海关口岸门诊部)为拱北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出入境卫生检疫技术保障与国际旅行健康服务,开展国境口岸传染病检测监测及风险控制、健康体检、预防接种、病媒生物监控和口岸门诊相关医疗服务等工作。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拱北分中心为海关总署委托拱北海关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地方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用项目推广运维、拱北海关电子口岸应用项目建设、拱北海关外网及相关政务业务服务类项目及中国电子口岸应用项目的运维和技术支持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7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拱北海关2020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计划表》(附件)。
 
  (二)特别说明
 
  1.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学历、学位、外语水平等)应在2020年10月31日前取得。
 
  2.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为报考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及其对应学位;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为报考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的专业。
 
  拱北海关将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3.岗位要求的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0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以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2019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4.岗位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如“40周岁以下”指在1979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3日0:00至11月25日24:00。
 
  2.报名方式:登录“拱北海关2020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系统”(http://www.sydwzl.com/gdzhgbhgzp/,以下简称“报名系统”),实名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电子照片,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11月24日9:00至11月27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三)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确认合格后方可打印准考证。现场资格复审时间为11月28、29日9:00至17:00,地点在珠海市香洲区侨光路118号海安园拱北海关工会三楼礼堂。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处理
 
  进入笔试环节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打印准考证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可于2020年12月3日9:00至12月4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笔试
 
  所有岗位的报考人员均需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一门,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文秘岗及综合岗的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动物检疫岗、传染病监测信息分析岗、医学检验岗、医学影像医师岗、五官科医师岗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和专业科目知识。
 
  笔试在广东省广州市开考,具体笔试时间及考点详见准考证和拱北海关网站。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通过拱北海关网站发布公告,参加笔试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请及时关注。若对本人笔试成绩有异议可于笔试成绩公告发布3个工作日内向拱北海关提出成绩复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六、面试
 
  (一)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职位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拟进入面试人选的末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二)面试公告
 
  拟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有关要求将通过拱北海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及时关注。
 
  (三)面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四)面试人选递补
 
  拟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公布后,拱北海关统一通知拟进入面试的人员。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需确认是否参加,不回复或回复不参加的,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七、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若综合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名次排前。
 
  八、体检和考察
 
  (一)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等规定执行。体检在具有资质的指定体检机构进行。
 
  (三)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拱北海关组织开展考察工作,主要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聘用资格。
 
  (五)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拟聘人选经公示后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在拱北海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
 
  (二)被聘用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弄虚作假的、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公开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被查明有《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拱北海关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拱北海关网站发布公告。报考人员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十一、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拱北海关网站发布的公告,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报考人员请在报名系统上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和邮箱地址,期间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本公告及相关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由拱北海关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756-8161438,0756-8161193
 
  廉政举报电话:0756-8883290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点击下载>>>
 
 
  拱北海关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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